工资发放管理制度是指企业或机构对员工或成员的工资发放方式、发放时间、发放标准以及相关流程所制定的规范和制度。它通常包括工资的计算方法、支付方式、支付时间、支付流程、工资扣款规定、工资发放的监督和审核等方面的规定。通过实施工资发放管理制度,可以确保工资的准确、及时发放,规范工资支付行为,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提高企业的管理效率。以下是有关于工资发放管理制度的有关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一、总则
1、按照公司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它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职工,本制度所指的工资,是指每月定期发放的工资,不含奖金和风险收入。
3、本规程规范工资发放程序,确保员工能及时、如数、安全地领取工资。
二、工资结构
1、员工工资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工龄津贴、学历津贴、服务津贴、每年上调6%的津贴。
2、固定工资与绩效工资的分配具体参照《星光农机职工基本工资评定办法》。
3、员工工资扣除项目包括:个人所得税、代扣社会保险费、工会费、扣款(罚款、补卡费、工作服领取等)、借款等。
4、公司根据不同职务性质,分别制定生产、销售、技术、品管及管理层薪酬管理办法。各部门的工资按《XXXX年薪酬管理办法》及《基本工资评定办法》执行。
三、工资计算方法(不适用于计件制员工)
1、应发工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扣除项目
基本工资=(60+工龄津贴)x实际出勤天数
绩效工资=考核工资x考核得分(出勤满26天则考核工资按30天算给予全额,出勤不满26天则按考核日工资x实际出勤天数)
2、员工实际出勤天数则以打卡机为准,按一天工作8小时基数折算天数,如遇加班,则按照下班时间过半小时后方可开始算加班时间,半小时作为下班休息吃饭时间。
3、关于加班工资:由于公司实行《综合计时制》和《不定时工作制》,平时晚上工作不算加班,但工资按照标准工资计发;在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员工,经常务副总审批后,工资按三倍工资计发。
4、带薪休假工资:法定节假日员工可享受带薪休假待遇,其工资按照60+工龄津贴计算,其它福利待遇不变。
5、员工请假、休假、病假(工伤除外)均不享受工资待遇。员工试用期满后的转正工资,均于正是转正之日起计算。
四、离职员工工资的结算与发放
1、离职人员需提前1个月上交书面辞职申请书,并交由常务副总批准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2、未办理离职手续,擅自离职的员工将扣发其未领工资直至其来办理手续。
3、新员工在试用期间离职,当月出勤不满7个工作日,公司不为其支付工资。
4、离职人员一律不予提前结算工资,均按流程在工资表中造发。
五、工资发放流程
1、各部门负责人在每月15日前将员工考核表、工资结算单交到办公室。
2、办公室每月25日前编制《员工工资发放表》并交由财务部审核。
3、财务部负责每月30日发放上月工资,遇节假日则在节假日前办公室将审核后的工资表交常务副总审批后返财务部发放工一天提前发放。
六、工资资料的查阅及保管
1、工资发放后,办公室于每月1号制作工资条,公司员工可在财务部门领取本月员工工资明细(工资条)。
2、如员工对自己的工资存有疑问,原则上应在工资发放后的五日内持工资t条到自己部门领导处查询。若特殊原因不能及时查阅的,或经查阅与工资条有出入的,可到办公室查阅。
3、员工只可以查阅自己的工资,不可以任何理由代他人查阅。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由办公室负责最终解释。
为了规范管理,明确教师的福利,不断提高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加强师德师风教育,提高我园保育质量和教育质量。特制定工资制度:
工资的基本原则是:基本工资+考勤奖100元+教学奖200元+卫生保健安全奖200元+行为规范奖100元+福利补贴+进取奖。
一、基本工资:
1、没有接受幼师专业培训的老师入园试用期为2个月,前2个月基本工资600元/月。
2、经过幼师专业培训或有一定教学经验(至少一年教龄)入园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基本工资650元/月。第二个月签订合同后基本工资为700元/月。第二年起基本工资780元/月。
3、入园第三年起基本工资为800元/月。
4、连续两年被评为县级以上先进工作者之后可升20元基本工资。连续两学期被评为本园优秀教师的可升基本工资10元。
5、由外园转入本园的教师(至少一年教学工作经验的)参加本园工作后连续两学期被评为优秀教师的,可以将其以往的一年教龄累计到本园,并按制度做相应的工资补助。
二、学历补助
1、具备国家认可的学前教育中专学历的可领取补助金10元/月。
2、持有普通话合格证书的可领取补助金10元/月。
3、具备三年幼儿教育经验并持有大专以上毕业证书的可领取学历补助30元/月。
4、持有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可领取补助金50/月。
5、持有钢琴等级证书、英语等级证书等特色课程证书的将根据特色课程的开设进行补助,补助金为10-30/元月。
三、工作补助
1、入园前3个月每月可领取工作补助10元/月。
2、入园第4个月期可领取工作补助30元/月。
3、由外园转入本园的教师(至少一年教学工作经验的)前3个月可领取工作补助20元/月。
4、入园第二年起可领取补助40元。
四、教龄补助
1、试用期结束,经签订合同后,可领取教龄补助10元/月。
2、入园第二年领取补助20元/月,第三年领取补助30元/月,第四年领取补助40元/月,第五年领取补助50元/月,第六年领取补助60元/月。此后每隔两年递增补助10元;即第八年起领取教龄补助70元/月,第十年领取教龄补助80元/月。以此类推。(以18年教龄补贴120元/月为终端教龄补贴,即20年以上教龄者均享受120元/月教龄补贴)
3、用专业学历证书和相关工作经验的老师经园务委员会证实和考核后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按原有的教龄适当补助。
五、福利补助(补助的金额将会与本园保教费用的提高相对应稳步提高)
1.春节开门红:50元。
2.三八妇女节:38元。
3.中秋节:月饼一份。
4.春节:年货一份。
5.六一儿童节:礼物一份。
6.结婚补助:138元。(在本园工作年满2年以上,必须提前2个月请婚假的才可以领取结婚补助)
7.生日补助:50元。(生日当月补助)
8.外宿教师可领取生活补助及交通补助:200元/月。
9.女性员工可领取特殊补助10/月。
10.美容美发补助10元/月。
11.团队旅游补助:50元/人。(必须是本园统筹安排的旅游活动)。
六、奖惩制度
(一)考勤奖。
1、考勤奖金每月100元。考勤所扣从考勤奖扣除。
2、具体奖惩参照本园以往方案
3、事假一天30元。半天20元,病假一天10元,无医生开设的证明的扣30元。
4、无故旷工半天扣30元,一天扣40元。上班时间不经请示私自外出的,按旷工处理。以上所扣金额发放给代办人员。
(二)跟车、值班奖。
1、跟车每天5元,含早晚一接一送,不接送不享受该部分补助。
2、门口值班每天5元,含早晚来园、离园各一次,必须守候所有幼儿离园。
3、跟车、值班人员必须经过考核方可上岗。
(三)教学奖。
1、教学奖每月100元。教学惩罚所扣从教学奖扣除。
2、没有按教学计划和功课表上课。发现一次扣除奖金5元。若有特殊情况要临时改变功课安排,必须上报园长办公室经同意后方可修改。
3、家庭作业没有布置或没有认真布置(如出现错别字等)被家长投诉或被抽查发现的,每次扣除奖金10元。
4、教学任务必须保质保量完成,每一个教学任务,幼儿的掌握率必须达到90%,以教学突检和期末考试(学前班)为准,若发现幼儿的知识掌握情况没有达到预期效果,根据具体情况,一次扣5—30元,并严厉批评。
5、中班及以上班级每天必须布置家庭作业,并且要认真批改,
若发现没有批改,一次扣除奖金5元,批改错误的一次扣除奖金10元。不准出现漏发漏收现象,一旦发现,一次扣2元。
6、教师上课,必须结合班级的实际情况备课,教师备课一月一检查,没有备课或没有达到进度的(根据功课表),一次扣10元。
7、严格按作息时间表作息,严禁私自改变作息时间,若有特殊情况需要改变作息时间的,必须上报园长办公室同意后方可改变,若私自改变和没有正常作息,发现一次扣除5元。
8、在课堂上,要认真组织教学,寓教于乐,对每一个幼儿必须认真细致耐心的辅导,严禁在课堂上做与教学无关的事情(如玩手机、看电视、放碟片,接发短信等)如有发现一次扣5元。
9、对待幼儿要和蔼可亲,要有耐心、爱心和细心。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更不能辱骂幼儿,发现体罚、辱骂幼儿与的,根据情况一次扣除奖金10—30元。影响特别严重的,直接解除聘用关系。
10、教师上课期间没有使用普通话、一次扣5元。
(四)卫生保健安全奖
1、卫生保健安全奖每月200元。
2、各班教室必须保持卫生整洁,窗台,墙面、电视柜、电扇等必须做到无积尘、无蜘蛛网、无乱摆乱放。突检发现有卫生死角,每次扣当班教师10元。
3、放学后突检发现门窗没关好,讲台凌乱,电器插头没有拔除,开关没有关好的每项每次扣2元。
4、当班老师没有晨检和午检,如:幼儿发烧没有及时发现,幼儿携带危险品等,给幼儿造成安全隐患的,一次扣当班两位老师每人10元。
5、要及时修理幼儿的指甲,保持警惕,如因老师看护不力导致幼儿被抓伤、咬伤、摔伤的,应及时上报园长办公室,视其严重程度,一次扣除5—20元。如果隐瞒情况的,造成家长投诉,经查实,一次扣除50元,并全园通报批评。
6、幼儿上厕所没有教师陪同指导,出现摔伤一次扣10元。
7、因教师照顾力度不够,导致幼儿出勤率严重下降或中途退学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10—20元的处罚。
8、因教师看护不力,导致幼儿经常尿湿裤子的(一月内尿湿裤子达到3次的),当月扣10元。因教师疏忽,幼儿尿湿裤子后没有及时更换的,发现一次扣5元,家长投诉情况属实的,一次扣10元。
9、幼儿进餐时,教师要在旁边指导或帮助幼儿掌握进餐的技能,培养文明行为习惯。严禁教师在一旁不闻不问造成幼儿打翻餐具,若发现一次扣5元。
10、幼儿午睡或起床时,教师要指导和帮助幼儿脱、穿衣服,帮助幼儿盖好被子。值日教师要坚守岗位,不能以任何借口离开寝室或做私活、看书、打瞌睡等。发现一次扣5元。
11、放学时,要认真检查幼儿个人物品(特别是衣物),因教师疏忽导致幼儿衣物滞留幼儿园的,一次扣5元;导致幼儿衣物在园期间遗失的,一次扣10元。
12、培养每一位幼儿良好的’习惯,文明礼貌等,抓好幼儿日常生
活常规。上课前,要教导并帮助幼儿保持衣着整洁,、手脸干净、不托鼻涕、梳好头发,杜绝幼儿的物品忘在园内(发现两次往上者扣其5元)若家长投诉老师对幼儿照顾不周,一次扣5元。
13、工作失职,出了责任事故或差错(如幼儿走失、骨折、食物中毒等),根据具体情况,对责任人作出相应的处理。
14、因教师看护不力,导致幼儿经常尿湿裤子的(一月内尿湿裤子达到3次的),每月扣5元。因教师疏忽,幼儿尿湿裤子后没有及时更换并通知家长的,让幼儿穿着湿裤子回家,家长反映情况属实的,一次扣10元。
15、教师要把全部精力放在工作上,上班期间,教师不能随便换班、替班、串班上课期间,不准关门,不准串岗,不准闲聊、不准接打与幼儿无关的电话、做到眼观六路.耳听八方,照顾好幼儿,各班教师要坚守岗位,不能以任何借口离开教室或做私活、看书、打瞌睡等。发现一次扣10元。
16、幼儿在外活动时老师必须到场。严禁将幼儿一个人留在课室中,违规一次扣10元。
(五)行为规范奖
1、行为规范奖每月100元。
2、上班时间吃早餐,吃零食每次5元,并在周工作会议上提出批评。
3、上班时间萎靡不振,趴在办公桌上或躺在桌子上睡觉,每次10元。
4、对家长要热心、真心、服务周到,上班期间要微笑面对家长来宾,不得向家长索要物品或与家长争吵,要妥善处理与家长的矛盾,不得因个人原因,情绪影响园里声誉。如有违反,根据情况每次扣除5—50元。
5、教师在园内、园外都应自觉维护教师形象和幼儿园声誉。教师之间挑拨离间说三到四的。一经查实扣5—10元
6、教师没有穿园服、佩戴园章的,每天扣10元。
7、教师披头散发,留长指甲,涂有色指甲油的扣20元。
8、在外宣扬幼儿园内部矛盾冲突,利用网络公开评击她人或集体(含公开QQ签名,公开网络视频等)视情况扣除20-60元。并全园通报批评。造成恶劣影响的,立即解除聘用关系。
9、带班、跟车和带操时穿高跟鞋、拖鞋一次扣5元。
10、讲究个人卫生,日常产生的垃圾没有到指定地点处理,多日囤积,或随意乱放。一次扣除10元奖金。
(六)进取奖
1、为幼儿园提供合理性建议,并被采纳,一次性奖励50元。
2、利用废弃物制造出适用的玩具或教具,根据成品的质量和数量一次性奖励5—50元。
3、六一文艺汇演和春节文艺表演,指导舞蹈的,视舞蹈质量每首奖励30-50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1.1目的
(1)使公司的薪酬体系与市场接轨,能够达到激发员工活力的目标;
(2)把员工个人业绩和团队业绩有效结合起来,共同分享企业发展所带来的收益;
(3)促进员工价值观念的凝合,形成留住人才和吸引人才的机制;
(4)最终推进公司发展战略的实现。
1.2依据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人员,其他成员可参考执行。
第三条薪酬分配的依据
公司薪酬分配依据岗位价值、技能和业绩。
第四条薪酬分配的基本原则
薪酬作为价值分配形式之一,应遵循竞争性、激励性、公平性和经济性的原则。
1、竞争性原则:根据市场薪酬水平的调查,对于与市场水平差距较大的岗位薪酬水平应有一定幅度调整,使公司薪酬水平有一定的市场竞争性。
2、激励性原则:打破工资刚性,增强工资弹性,通过绩效考核,使员工的收入与公司业绩和个人业绩紧密结合,激发员工积极性。
3、公平性原则:薪酬设计重在建立合理的价值评价机制,在统一的规则下,通过对员工的绩效考评决定员工的最终收入。
4、经济性原则:人力成本的增长与企业总利润的增长幅度相对应,用适当工资成本的增加引发员工创造更多的’经济价值,实现可持续发展。
第五条薪酬体系依据岗位性质和工作特点,公司对不同类别的岗位人员实行不同的工资系统,构成公司的薪酬体系,包括年薪制,结构工资制,工资特区及临时性员工工资制。
第二章工资总额
第六条人事部通过建立工效挂钩机制,对薪酬总额进行控制。
第七条人事部根据本年度的经营收入、薪酬总额,以及下一年度的经营计划,对各职等和薪档的岗位薪酬基数进行调整和确定。通过对下一年度各职等和薪档人数的预计,做出下一年度的薪酬预算,包括固定工资总额和标准绩效考核奖金总额。
第八条薪酬预算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第九条为了加强对薪酬预算执行情况的过程控制,人事部应于每月初,将上月实际薪酬发放情况汇总上报。
第三章年薪制
第十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以下人员: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董事长、执行董事、总经理,其它人员是否适用,由董事会决定。
第十一条工资模式
年薪=基薪+绩效年薪
1、基薪按月预发(年基薪额的1/12)或根据合同约定兑现;
2、绩效年薪,年终根据业绩完成情况经考核后兑现。
第十二条年薪制须由董事会专门做出实施细则。
第四章结构工资制
第十三条适用范围除实行年薪制、工资特区及非正式员工工资制外的员工。
第十四条工资模式办公室人员:
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绩效工资+奖金+其它补贴市场部人员:
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提成+奖金+其它补贴
一、基础工资
基础工资=基本工资+岗位津贴
(一)基本工资参照重庆市职工平均生活水平,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和各类政策性补贴而确定,最低工资标准1050元,我司拟定为1050元。(《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发布重庆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渝人社发〔〕71号)
(二)岗位津贴
1、岗位工资综合考虑员工的职务高低、学历技能高低、岗位责任大小、能力强弱、贡献多少、经验丰富与否,在本企业从业时间长短等因素而确定。
2、根据岗位评价的结果参照员工工作经验、技术、业务水平及工作态度等因素确定相应岗位工资等级,将公司所有岗位划分为高层管理核心层A、中层骨干B和基层C三个层次及管理类、行政类、财务类、事业类等四大类,同时,将全公司岗位按照岗位重要性分划为8个等级。见下表:
岗位分类及标准
岗位工资其它规定
(1)公司岗位工资标准须经董事会批准;
(2)公司可根据经营状况变化而修改岗位工资标准;
(3)新进人员被聘岗位以及岗位级别调整由人事部提出初步意见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对从事专业性较强岗位的人员,公司可视情况而定。
(4)根据“变岗变薪”原则,员工晋级则增薪,降级则减薪。薪酬变更从岗位变动后的第1个整月起调整。
4、由于各个员工业务技能差异,为了重点激励优秀员工,在职等不变的情况下,为优秀员工提供工资上升通道,我们将各个职等的岗位工资分为三级,简称“一岗三薪”;根据岗位评价情况和薪酬市场调查,确定公司最低和最高工资分别为1600元和1元,并设定出各等级工资数额(详见上表三),岗位工资入等入级的原则:根据岗位说明说评价入等,根据能力评价入级。
二、绩效工资
绩效工资与员工的绩效考核挂钩,绩效工资只针对办公室人员。不同部门的绩效考核标准不同,具体考核标
准的制定和修改由各部门经理制定经总经理审核后通过,并报送董事会。
绩效工资为每人300元/月,具体得到的绩效工资金额按照绩效考核成绩计算。
计算公式为:绩效工资=300元x绩效分数%(绩效总分为100分)
三、工龄工资
根据员工为本公司连续服务年限长短确定,鼓励员工长期、稳定地在本公司工作、工龄工资=公司工龄x100元(即在公司每工作满一年,加工龄工资100元)。
四、补贴
(一)补贴是公司员工薪酬的有机组成部分,包括交通补贴、通信补贴、午餐补贴、加班补贴等。
(二)交通补贴:由企业负责人根据员工居住地与工作地点情况具体核定
(三)通讯补贴:
1、通讯补贴是为了保障工作效率而设置的一种补贴;
2、通讯补贴分为5个级别:员工级、部门经理级、总监级、副总经理级(含总助)、总经理级;
3、通讯补贴标准如下:员工:根据员工岗位性质等具体情况,由企业负责人核定;部门经理:
①业务类:200元/月/人;②管理类:100元/月/人;总监:
①业务类:300元/月/人;②管理类:150元/月/人;
总经理助理:200元/月/人;副总经理:300元/月/人;总经理:实报实销;
4、除总经理通讯补贴实报实销外,其他人员通讯补贴一律凭发票在限额内按部门每月报销一次。
(四)午餐补贴: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可提供午餐补贴,金额由总经理提交董事会审核通过后执行。
(五)加班补助:按照国家规定每天不超八小时,每周不超40小时的工作制,超过部分,将给与加班补助。具体情况参照《员工手册》的相关规定。
(六)高温补助:根据《重庆市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的规定,温度达到37℃―40℃将给与5元的高温补助,温度达到40℃以上给予10元的高温补助。并给予相应的避暑措施。补助标准根据国家规定及公司经营情况如有变动临时通知。
(七)试用员工享受普通员工应应有的一般性补贴;按时发放。
五、奖金
(一)奖金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和全体正式员工。
(二)奖金种类及金额:
1、奖金种类分为年度奖金、特别贡献奖、全勤奖3种。
2、年度奖金
(1)年度奖金是为奖励员工完成公司年度整体经营任务所设立的定期奖金,金额根据公司全年实现经营利润而定。
(2)具体细则见《年终奖计算方案》。
(3)年度奖金发放采取在次年农历春节前分一次性发放的方式。
3、特别贡献奖:根据公司整体经营和发展需要所设立的专项奖金。具体奖金项目及金额由总经理向董事会提出申请,经审核后执行,单独发放。
4、全勤奖:全勤奖是为规范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完善内部奖惩管理规定及福利制度,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促进公司管理工作而设立全勤奖。全勤奖奖金为100元,具体参考《员工手册》。
5、试用员工原则上不享受奖金待遇,特殊情况除外。
6、其他
(1)奖金考核由经理、办公室根据该人员的职责履行情况、工作绩效、贡献大小和出勤记录等考核结果确定。
(2)特殊贡献人员的奖金额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可突破规定;
(3)除全勤奖之外的各项奖金由总经理通过隐密形式发放,任何人不得外传。
第十五条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所有员工,除实行年薪制,其工资模式原则上采用结构工资制。与公司订立临时劳动合同的人员,其工资模式采用简单固定金额工资制,人事部会同用人部门对其工作业绩、经营成果、出勤、各种假期、加班值班情况汇总,确定其实发工资总额。
第十六条新录用人员工资
新录用人员包括企业从学校直接录用的毕业生、从社会招聘、其它单位调入人员以及接收的复转退伍军人等。
1、试用期工资:根据实际情况由各部门自己决定并报备到行政中心人事部;特殊技术人员、高管及其它例外情况,由董事会决定。
2、试用期员工管理按公司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3、特殊人才的薪酬由双方协商确定,具体详见工资特区。报总经理、执行董事决定,同意后报行政中心人事部备案。
4、试用期结束经考核合格后,按所在岗位及其工作能力、实绩、个人综合素质等确定其基础工资及相关补贴等。
第五章福利待遇
第十七条按照国家及重庆市有关规定,公司为员工集体交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其相关标准按当地社保基金大厅公布为准。根据国家及市政府有关政策的变动情况,公司可以适时、适当调整社会保险的缴费系数。
第十八条员工享有生日礼金,标准为50元。并且享有1天假期、第十九条公司为员工提供带薪休假,具体规定见公司《员工手册》。
第六章工资特区
第二十条设立工资特区的目的
设立工资特区,使工资政策重点向对企业有较大贡献、市场上稀缺的人力资源倾斜,目的是为激励和吸引优秀人才,使企业与外部人才市场接轨,提高企业对关键人才的吸引力,增强公司在人才市场上的竞争力。
第二十一条设立工资特区的原则
1、协商原则:特区工资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由双方协商确定;
2、保密原则:为保障工资特区员工的顺利工作,对工资特区的人员及其工资严格保密,员工之间禁止相互打探;
3、限额原则:工资特区人员数目实行动态管理,依据企业经济效益水平及发展情况限制总数,宁缺毋滥。
第二十二条工资特区人才的选拔。工资特区人才的选拔以外部招聘为主。其条件为名优院校毕业生、企业人力资源规划中急需或者必需的人才、行业内人才市场竞争激烈的稀缺人才。
第二十三条工资特区人才的淘汰针对工资特区内的人才,年底根据合同进行年度考核。有以下情况者自动退出人才特区:
1、考核总分低于预定标准;
2、人才供求关系变化,不再是市场稀缺人才;
第七章非正式员工工资制
第二十四条适用范围,适用于与公司订立非正式员工劳动合同的临时员工、离退休返聘人员。
第二十五条非正式员工工资制的确定与发放通过对非正式员工的工作业绩、经营成果、出勤、各种假期、加班值班情况汇总,确定在其标准工资基础上的实发工资总额。
第二十六条试用期员工工资发放按照转正后工资的80%给付。试用期不多于3个月。
第八章薪酬的计算及支付
第二十七条
1、工资计算期间为当月的1日至当月的最后一日,并于翌月25日支付。如遇支付工资日为休假日时,则提前于休假日一个工作日发放。
2、公司因不可抗力因素需延缓支付工资时,应提前于前一日通知员工,并确定延缓支付的日期。
第二十八条员工离职或被辞退时,本人或其抚养者可以向公司提出申请给予工资事宜,从请求日起三日内,公司应支付该员工已出勤工作日数的工资。
第二十九条
1、凡符合下列规定的员工工资,按日计算:
(1)新聘者;
(2)离职或遭辞退者;
(3)停职而复职者;
(4)其他;
2、按日计算工资方法:出勤工资额=基本工资x(该月出勤日数÷该月应出勤日数)
第三十条员工请假时的工资规定,详见《员工手册》。
第三十一条员工工资扣除,按下列方式计算:缺勤工资扣除额=基本工资x(缺勤日数÷该月应出勤日数)
第九章离职工资结算
第三十二条离职工资结算按照离职类型分为三种:
1、正常离职:根据公司离职规定办理过离职申请,工作交接完毕,行政人事给与确认后方可办理离职工资结算。
2、紧急辞职:因特殊原因需立即办理离职手续的,公司将按标准扣除相应承担的费用后再扣除未领工资的二分之一(与公司有其他约定另行计算)。特殊岗位另行计算。
3、自动离职:员工在无任何请假手续的情况下,连续旷工3天的将按自动离职处理,自动离职人员公司将不予以结算工资,若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公司各部门可独立确定薪资制度细则及考核标准,独立的薪资制度细则由各部门经理制定,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核通过后执行。
第三十四条为实现新、旧薪酬制度平衡、顺利转换,现有员工的基础工资在原有的工资标准总额的基础上,就近上套。
第三十五条公司为员工购买的各项社会保险,其个人缴费部分由公司统一按标准代缴。
第三十六条以上工资均为含税工资,根据国家税法,由公司统一按个人所得税标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第三十七条本方案解释权在董事会。
第三十八条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适用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编制内员工。
第二条薪酬支付要素
公司薪酬支付的要素是:职位价值、员工绩效、员工能力素质、同地区同行业市场薪酬水平。
第三条管理层级及职系
公司的各级员工分为四个管理层级:
1、高层员工:公司副总经理职位起。
2、中层员工:职能部室、业务部门正副部长职位。
3、基层员工:公司各部门一般管理职位和业务部门业务员。
4、初级员工:操作工、见习工等。
公司的各级员工分为二个职系:
1、职能部室:包括行政人事部、财务部、物流中心、采购部的员工。
2、业务部门:包括市场营销部的员工。
第二章薪酬元素
第一条公司薪酬结构从整体上包含下列薪酬元素:
(一)基本薪酬:包括固定岗位薪酬和定档工资。
(二)绩效薪酬:包括月度奖金、年终奖金、效益奖金。
(三)福利及补助。
(四)其他薪酬:包括特殊奖励等。
第二条固定薪酬及岗位补贴
固定岗位薪酬和级别工资通过采取职位分级、级内分档、一岗多薪的方式体现职位和个人技能的差异:根据公司人力资源成本的承受能力、外部市场薪资水平和岗位评价结果测算得出。
第三条月度奖金
月度奖金是根据对非经营部门员工月度绩效的评定,以月度绩效工资的方式发放。
第四条年终奖金
年终奖是员工通过努力而取得的薪资单元,由个人的绩效、单位绩效共同决定。
第五条效益奖金
指经营部门完成计划任务后对其部门的奖金,可以月为周期,也可以项目为周期。
第六条福利
主要指补充商业保险等。
第七条补助
一般补助:包括餐补、通讯补助等。
培训补助:公司激励绩效优异、能力素质突出的员工,对于参加外委、外派等方面培训学习的员工,根据管理层级和绩效对其培训进行补助;
第八条特殊奖金
特殊奖金的目的在于对员工个人的优秀表现予以正强化,以激励员工自觉地关心公司的发展。包括评优奖金、特殊贡献奖励等。
第三章薪酬体系设计
第一条薪酬体系的职级划分
根据职位价值的大小,把岗位评价中结果相近的职位划分在同一个范围中,这样的范围就是职级。
公司的职级划分为六个:a、b、c、d职级,每个职位都被归到相应的职级中,并根据不同职级,确定其薪酬区间。
备注:以上薪酬区间计量单位为xxx元/月,不含年终奖金和效益奖金。
各系列相应的职级数及标准如下:高层员工薪金标准分为5档(元/月),档差1000元;中层员工的标准工资分为8档(元/月),档差500元;基层员工的标准工资分为12档(元/月),档差200元,初级员工参照基层员工确定。以上各职级工资标准中均包含上下限。同时,公司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日常办事机构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员工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对各层级员工可在相应的.调整范围内升档或降档,具体以公司文件形式下发。
第四章主要的薪酬形式
公司的薪酬体系分为以下五种薪酬形式:
(一)年薪制。适用高层管理人员和关键人才,其特征是对年度经营业绩进行评估并发放相应薪资。
实行年薪制的薪酬=固定工资+岗位补贴+年终奖金
(二)月薪制。适用于中基层非经营部门中基层管理及技术员工。
实行月薪制的薪酬=月度固定工资+月度绩效工资+岗位补贴+年终奖金
其中:
中层员工薪酬结构为月度固定工资:月度绩效工资=7:3
基层员工薪酬结构为月度固定工资:月度绩效工资=8:2
(三)提成工资制。固定工资与效益奖金相结合,效益奖金按销售额或利润的一定比例来确定。
实行提成工资制的薪酬=月度固定工资+岗位补贴+效益奖金
(四)特殊工资制。特殊人才是指公司急需或必需而且人才市场竞争又激烈的稀缺人才、现有的薪酬体系不能够包容的职位,按劳动协议确定薪酬的结构与发放形式(一般按年薪发放的形式)。
(五)固定工资制。保洁、保安、司机、厨师等职位实行固定工资制。
(六)计件或定额工资制。指作业层。
第五章薪酬调整机制
第一条影响薪酬调整的因素
薪酬调整的影响因素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外部环境的变化、公司内部的变化与个人的变化。
外部环境的变化主要包括:行业薪酬水平的变化与社会整体收入水平的提高;
公司内部的变化主要包括:组织结构调整带来的变化;
个人的变化主要包括:能力素质、绩效的提高与职位的变化。
第二条外部环境变化带来的薪酬调整
行业薪酬水平的变化与社会整体收入水平的提高带来的薪酬调整,调整周期一般为两年或三年。
第三条组织结构调整带来职位变化方面的薪酬调整
组织结构调整带来的职位变化方面薪酬调整的流程:战略规划组织结构调整;人力资源部组织新职位岗位评价、职级和薪档区间的确定;人力资源部提出详细的报告与方案;公司高管层讨论通过后执行。
组织结构调整带来的个别职位调整可以直接参照相关职位的职级和薪档区间进行确定。
第六章附则
第一条本管理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拟订、修改和解释。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生效。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1、基本工资
每月发放工资时以合同签订的基本工资标准计算,由于岗位变动基本工资发生调整的,体现在工资条上,合同上不做更改。
2、奖金
各岗位表现优秀或有特殊贡献者,可获得不同数额的奖金,随工资发放。3年终奖
至每年12月31日根据合同时间统计,工作满一年(及以上)的员工,当年迟到、早退不超过15次,除公休外累计请假不超过15天,次年3月1日一次性发放年终奖600元。
4、工龄工资
凡工作满一年的员工,从整月的月份开始计算工龄工资,若工作的第一个月不是整月的,无论几号上班均无工龄工资,满一年的每月加工龄50元,满两年的加工龄100元,工龄工资100元封顶。离职的当月工作不满一个月的不计算工龄工资。
5、饭补
每人每个月有饭补200元,装卸工、后勤维修人员没有饭补。工作不满一个月的按天发放。
6、公休
每月出勤满25天有公休一天,由店长/主管合理安排休息时间,若当月未休,按已休息计算,公休天数多于一天的人员发放工资时计算原则同上。
7、过年上班
除夕上半天班,按一天计算,初一至初五上班的员工按基本工资的双倍发放。
8、员工工资每月15日发放
自动离职或被辞退的员工当月工资同样于下月15日发放。
9、新员工第一个月不参与店内分红
满一个月后正常参与分红,已符合分红条件的员工,15日之前提出离职的取消上个月分红,15日之后提出离职的有上个月分红,取消当月分红,学生工无分红。
10、加班
原则上不计加班,若因工作需要有额外工作的员工,店长/主管予以补休,有特殊情况需要计加班的由领导审批通过后方可执行。
11、学生
学生工为固定工资,不参与优秀员工的评选,不参与店内分红。12若以上规定发生变动的,则按新规定执行。
1.1执行《企业工作标准》。
1.2根据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工资方面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并遵循按劳分配原则,结合实际情况,参与制订车间工资方面的政策、规定、办法,并实施。
1.3执行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关于晋级、奖励晋级、调整工资的指示和规定,参与制订企业职工的晋级、奖励晋级、调整工资的政策和办法。
1.4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工资含量系数及定额完成情况,核定下达班组的工资含量系数,并结合班组的技术经济指标完成情况,核定应提的工资总额。
1.5执行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企业职工工资标准和工资性津贴标准。
1.6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所下达的工资总额计划指标,结合落实定额核定车间的奖励基金水平。按经济责任制考核结果,核(预)批班组奖励基金指标,并对车间奖励基金进行管理。
1.7执行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大中专院校、技校毕业生转业、退伍军人工资待遇的规定。
1.8根据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对学徒(熟练)工转正定级工资待遇的有关规定,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制(修)订企业学徒(熟练)工转正定级工资待遇的有关规定。
1.9负责职工工作调动的有关工资处理工作。
1.10掌握国家有关工资制度改革的方针、政策,结合企业具体状况,组织或协助领导推行和完善结构工资、定额工资等利于贯彻按劳分配原则和各种工资分配形式。
1.11深入班组,指导、检查班组的工资定额管理和统计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1对参与制订有关工资方面的政策、规定、办法和定额的正确性和合理性负责。有权检查、指导对政策、规定、办法的贯彻执行。
2.2对给班组核定下达的工资含量系数及应提工资总额负责。对控制调整平?班组工资含量系数及应提工资总额,有参与权和建议权。
2.3对审批的奖金指标合理性负责。有权拒批不合理或未经规定和程序呈批的奖金指标。
3.1车间主任负责检查与考核工资管理员的工作。
3.2按检查与考核标准中相关标准内容要求每季进行一次检查与考核。
3.3按工作标准和工作计划完成任务情况得奖,工作突出者,车间主任可予以加奖。
为了解决员工因特殊情况出现经济周转困难,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
3.1、部门、行政人事部负责、财务部对员工申请条件审查。
3.2、财务部负责对相关款项的发放和清算。
4.1、文件的控制范围
4.1.1、员工填写《预支工资申请书》并附相关证明资料。
4.1.2、根据员工提交的《预支工资申请书》,对员工的申请资格进行审查。
4.1.3、员工《预支工资申请书》经总经理批准方可生效。
5.1、预支工资条件
5.1.1、遇到自然灾害及意外事故导致生活暂时困难的员工。
5.1.2、患有重病、大病而导致家庭生活暂时困难的员工。
5.1.3、因子女教育需要而导致家庭生活暂时困难的员工。
5.1.4、因员工个人学习再深造而导致经济暂时困难的员工。
5.1.5、经公司认定在情理当中的其它情况。
5.2、预支工资额度
5.2.1、试用期员工入职十五天后方可预支工资,预支的额度不得超过试用期工资的二分之一。
5.2.2、正式员工预支工资的额度不得超过本人月工资的二倍。
5.2.3、因条款5.1.1、5.1.2所述需要预支工资,预支的额度不得超过本人月资的五倍。
5.3、预支工资担保
5.3.1、员工预支工资需要公司内部员工做为担保人。
5.3.2、担保人的月工资需达到或超过预支人所预支工资额度,担保人人数不限。
5.3.3、担保人必需无任何借支或为同事担保行为的记录。
6.1、从员工预支工资的当月份开始清算工资,按员工预支工资的额度分三个月清算完毕。
6.2、因条款5.1.1、5.1.2所述而预支工资,按员工预支工资额度分12个月清算完毕。
6.3、因预支工资的员工个人原因造成公司无法清算预支工资而造成损失相关损失由担保人承担。
8.1、预支工资申请书
8.2、预支款担保书
1.1为规范职员工资的确定及调整办法等有关事项,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职员(即惠州本部胶驻外工作的职员)。本制度所指工资,是指每月定期发放的工资,不含奖金和津贴事项(技术系列的项目津贴除外)。
2.1职员工资由固定工资、浮动工资两部门组成。
2.2固定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技能工资、住房补贴、医疗补贴。固定工资是根据职员的职务、资历、学历、技能等因素确定的、相对固定的工作报酬。
2.3浮动工资包括:考勤工资、绩效工资、效益工资,项目开发人员还有项目津贴。浮动工资是根据员工考勤表现、工作绩效及公司经营业绩确定的、不固定的工资报酬,每月调整一次。
2.4项目津贴自研发项目经总经理批准立项后,于相关研发人员当月工资中发放。项目经理每月对相关研发人员进行考核,确定发放比例,最高为工资标准的20%。
2.5项目完成情况由公司技术战略发展委员会进行评估。项目如提前或按期完成,项目津贴自完成当月停发。在预定的截止时间,如项目完成率低60%,项目津贴自当月停发;如项目完成率高于60%,项目津贴继续发放,直至项目完成当月为止。技术战略发展委员会根据项目评估价值、完成的质量、进度情况,确定项目奖的发放。
2.6职员工资扣除项目包括:个人所得税、教育金、缺勤、扣款(含押金、借款、罚款等)、代扣社保费、代扣补充保险费、代扣住房公积金。
2.7职员工资发放如有错漏,或需退还捐款时,将在下月工资“补杂”项补发。
3.1公司根据不同职务性质,分别制定行政、技术、营销三类工资系列。
3.2行政工资系列适于于从事行政、财务、生产等日常管理或事务工作的职员。
3.3技术工资系列适用于从事产品技术开发、
首先,计件工资制的含义,是指用人单位确定合适的劳动定额,按照劳动者完成定额的情况,支付相应报酬。计件工资制,是标准工时制的一种特殊形式,即按照工人生产的合格产品数量和企业规定的计件单价来计算报酬的一种工资形式。
其次,有关法律对这一部分由以下规定:
《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第三十七条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也有如下规定: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
以上就是现有的关于实行计件工资制的企业应当如何支付职工计件工资加班费的规定。
第三,问题就出来了。上述中的.“定额”该如何确定呢?不论多少,企业都可以其自主经营权为由而进行抗辩。所以说,如果是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又加班的,即如果劳动者没有完成定额,即使加班了,也无法获得加班费。这就是目前的症结所在。
但是,目前对于如何确定劳动定额还没有一个统一的原则。一般来讲,实行计件制工资标准,计件单价标准应当在劳动合同中予以明确规定。关于计件工作时间,因为有可能存在熟练工与非熟练工的问题,则可以以同等劳动条件下平均单件生产时间为标准进行衡量。现实中,一些地区企业确定的劳动定额,应当使本单位同岗位70%以上的劳动者在法定劳动时间内能够完成。
综上,以下原则我认为可以作为实行计件工资制的劳动者加班费的计发原则:
第一:劳动者在8小时内没有完成定额任务,而在8小时外又延长工作时间的,不属于加班,可以不发放加班费。
第二:劳动者在8小时以内超额完成了任务,其超额完成部分也不属于加班完成的产品,不应计发加班费,可按照正常计价单价标准支付工资,也可以按照超额奖金或者说是补助之类的名义进行发放,因为毕竟这一阶段劳动者具有很大的自主性。
第三:劳动者在8小时以内完成了生产定额任务,而在8小时以外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属于加班,其加班期间完成的产品数量,应按照加班费计发。应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
为真正体现“按劳取酬”的分配原则,不断改善和提高员工在工资分配上的公正和公平感,使员工在劳动与工资之间达到动态平衡,达到激发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益、促进公司发展的目的,特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规则适用于公司全部员工。包括实习和试用员工,不包括临时用工。
公司员工的薪资分为年薪制和月薪制。对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实行年薪制,对其他员工实行月薪制。
员工的工资由“基础工资”和“考核工资”两大模块组成。
基础工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各种津贴+加班工资
考核工资=月度考核工资+季度考核工资+年度考核工资
实行计件制员工按计件办法实行。
实行年薪制的员工平时的月发工资与核定的年薪工资的差额部分,到年底一次性补发。但绩效考核的被扣部分不予补发。
绩效考核基本原则是按照目标利润、目标成本和费用控制进行考核。绩效考核将根据部门及员工不同的职务、职责(技能)和岗位职责等因素,分为若干种考核办法并设立多个考核级别或系数。
绩效考核由财务计划部根据年初公司确定的各项指标,按财务统计数据进行分部门考核。按月度预发、按季度小结、年度全部兑现。
公司筹建期按计划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与工作业绩等进行考核,筹建及试生产期间的月季年考核比例根据岗位与职务不同分为:部门负责人按5:3:2比例考核;部、系长按7:2:1比例考核;一般员工均按8;1:1比例考核。
20xx年的绩效考核办法及工资发放比例另定。
月薪工资总额在3000元以下的按50%确定为基本工资。
月薪工资总额在4000―8000元之间的按45%确定为基本工资,低于4000元的按3500元计算。
月薪工资总额在8000元以上的按40%确定为基本工资,低于5000元的按4500元计算。
公司在筹建期和试生产阶段实行每日工作制、日工作时间为8―9小时。对超出规定工作时间的加班加点根据国家规定发放加班工资。
法定假日3倍;周日2倍;平时加班加点1.5倍。
加班计算方法为:
日加班工资=本人的基本工资/50元每天×加班天数×相应的倍数
(零星加班累计8小时为1天)
科级(包括副科级)以上干部和实行年薪制的管理人员加班不发加班费,可以安排调休轮休。
计件制人员均按工序定额单价实行计件工资,不再考虑基础工资和加班工资。
事假工资扣发:
本人月工资总额/50每天×事假天数=应扣工资
病假工资扣发:
先前有调休的经部门领导批准后可以使用调休日充抵病假天数。(当月有加班的可以充抵,但不得用以后的调休充抵)
一年工龄以下员工:按本人基本工资的50%计发;
一年工龄以上员工:按本人基本工资计发;
公司确定的工资标准除特殊情况下均为税前工资。员工工资栏的税前年薪即为核定的工资报酬。
员工应按国家标准交纳工资所得税。
工资所得税由公司财务部门代为交纳。
由于公司实行绩效考核制度,员工离职时的工资计算按不同的情况分别处理:
1、被公司劝辞员工:
因工作不称职或其他原因被公司劝其辞退的员工,离职时可以按最后一季度考评得分结清季度考核与年度考核工资部分。
2、自已请辞员工:
公司对自已请求辞职且经批准的员工,按离职日期发放月工资、补发季度考核部分满月的部分(未满月的部分不予补发),年度考核部分不予兑现。
3、擅自离职或被辞退的员工:
公司对擅自离职或被辞退(开除)的员工不再发放任何工资。
离职员工的工资结算单由人事部门出具,交给财务部的工资结算员造册发放。
1、人事部门的劳资管理员根据《工资管理制度》中界定的内容和方法核算好每个员工的基本工资信息存档,并按时报送给财务部确保员工工资的准确计算与及时发放。人事部门的劳资管理员按员工出勤记录(包括加班)及绩效考评得分为计算依据,于次月2日前(季度月份于5日前)将相关工资计算资料以书面形式交财务部工资结算员。
2、正式生产后的绩效考核工资的结算工作由财务部门按考核办法计算完成,季度与年终考核由相应部门配合、财务计划部完成,报总经理批准后才能造册发放。
3、每月10日为上月工资发放日(遇公休日则提前或推迟1天)。公司若因不可抗力因素或特殊原因需延期发放工资的,将于发放日前通知公告。遇重大节日可以提前发放。
工资管理的原则是:
1、员工之间不允许互相打听工资情况。
2、与工资管理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打听、传阅、查看相关工资管理文件资料。
3、相关工作人员不得将有关工资管理、发放等文件资料随便放在工作台面上。
4、相关工作人员不得允许其他无关人员查看、翻阅包括电脑中的工资文档。要设定好工资操作相关密码和锁放好工资管理、发放等相关的文件资料。
5、如有有关人员因工作需要查看相关工资管理、发放等文件资料和工资单等,应遵循审核、批准程序,即必须经过主管副总或总经理批准。
6、对故意泄漏工资机密的相关人员,公司将按《员工奖惩条例》给予处理。
本制度从20xx年元月1日起试行。公司以前所发的相关规定若与本制度抵触的,以本制度为准。本制度的解释权以人事部门的意见为准。
第一条认真贯彻国家安全生产、劳动法律法规及本矿规章制度的宣传、贯彻。
第二条负责全矿职工考勤、请销假、出差审批等管理制度的执行。
第三条负责全矿职工工资核算及公司拨付工资总额的核对、罚款统计、生产成本核算及分析。
第四条负责做好月度、季度、年度员工出勤、收入、社保基金等项目的汇总,以及上报公司、集团各种表格的汇总。
第五条负责全矿劳动定额的测评,计件工资单价的编制,各部室(生产区队)每月工资总额的计算和下拨,定岗定员编制,劳动定额报表的统计上报,各种定额资料的分析、整理归档工作。
第六条认真审核各区队上报的工资分配方案,督促办事员及时上报分数,并根据制定的方案对其进行核对。
第七条不定期的去区队调查其考核、工资上墙公布情况,真正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第八条定期到工人当中调查工资分配、发放情况及工人对工资发放方面的反馈意见,并做好记录,以便更好的调整分配方案。
第九条下井到采煤工作面测量采高、及其他工作地点观察地质情况的变化,与技术科联系,并做好原始记录,以便及时调整定额。
第十条做好与矿相关科室、区队及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其他方面的工作。
一、目的为尊重员工为企业发展创造的价值和作出的贡献,同时,激励员工与企业同发展共命运的主人翁精神,特制定员工工龄工资管理规定。
二、适用范围公司在职员工工龄工资制定标准:
(一)工龄计算标准
1、从2015年1月1日起,新进员工工龄以“年”为单位计算工龄。
2、员工连续请假超过15天或年累计超过20天者,取消工龄按新员工待遇执行并重新计算工龄,特殊情况须人力资源部审核、总经理审批。
3、员工辞职后又复职,原工龄取消,按照新入职时间重新计算工龄。
(二)工龄工资计算标准
1、在本公司基层岗位及后勤岗位连续工作满一年的每月工龄工资30元。
2、在本公司一般管理岗位连续工作满一年的每月工龄工资40元。
3、在本公司中层管理岗位连续工作满一年的每月工龄工资50元。
4、在本公司高层管理岗位连续工作满一年的每月工龄工资60元。
5、工龄从员工进公司之日起开始计算,从第二年起,工作每满一年,工龄工资在前一年的基础上增加10元,以此类推,最高封顶10年。
6、工作未满一年者无工龄工资。
7、如遇提升或降职,提升或降职后工龄工资按照(原职位工龄工资÷12个月×原职位工作月数+现职位工龄工资÷12个月×现职位工作月数)的公式来计算。
8、因旷工自动离职、被公司开除、辞退或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者,当年工龄工资不予以计算和发放,已发放的将予以扣除。
9、每年的1月份由公司工资管理系统统一计算并递增,随1月份工资发放。
四、附则
1、本办法为暂行实施办法,需在实施过程中进一步完善,本办法的相关规定及实施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2、本办法从2015年7月1日起实施。
一、目的
为了尊重员工为酒店发展创造的价值和贡献,激励员工和企业共同发展,给酒店员工增加相应的福利,实现利润共享,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酒店全体在职员工。
三、工龄标准
1、工龄以“年”为单位计算。
2、新入职员工自入职当日起满一年的计为一年工龄,满两年的计为两年工龄,以此类推。
四、员工工龄工资的设定标准
1、在本酒店连续工作满一年的员工每月工龄工资为¥50元整。第二年为¥80元;第三年为¥100元;第四年开始每做满一年增加¥20元,直至工龄工资增加到¥200元即止。
2、员工连续请假超过15天或年内请假超过30天者,取消该年度工龄工资。
3、被酒店开除,辞退或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者,当年工龄工资不予计算和发放。
4、员工辞职后又复职,原工龄取消,按照新入职时间重新计算工龄。
5、实行酒店包干制的人员不在此范围内。
6、员工辞职最后一个月请假或者没有按满月满勤上班,取消当月工龄工资。
五、员工工龄工资的计算方法(举例说明)
某员工于2012年1月15日入职,那么,该员工应于2013年2月开始享受酒店的工龄工资¥50元/月;于2014年2月开始享受工龄工资80元/月,到2015年2月开始享受工龄工资¥100元/月。以此类推,之后在本酒店工作每满增一年,每年工龄工资相应增加¥20元整,个人工龄工资上限为¥200元/月。
六、每月由人力资源部统计员工工龄并负责递交财务,工龄工资每月随当月工资一同发放。
七、此工龄工资不影响酒店的其它调薪政策。
八、此工龄工资从2013年1月1日起正式执行。
为维护我县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合法权益,规范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预防和解决企业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工作的相关要求,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适用范围
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二、具体要求
1、设立维权信息公示牌,畅通投诉举报渠道。
各建设项目在施工前必须在各工程项目部或施工现场设立规范的维权信息公示牌,做到“三明示”:明示工程项目主管单位、建设单位、总承包企业以及工程项目部地址、负责人、联系电话等信息;明示住建部门受理拖欠工程款、人社部门受理拖欠工资举报投诉以及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电话;明示最低工资标准、工资支付情况等信息。
2、全面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
各用工单位要制定出台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的制度,施工企业需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约定施工内容、计价方式、工资标准、支付时间、违约责任等相关条款。全面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归集农民工的基本信息、岗位技能信息、劳动合同信息及个人信用信息,实现在岗考勤、工资结算、教育培训、权益保障、信用管理等动态管理。
3、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施工单位应当在工程建设项目所在地银行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建设单位将工程款中的人工费用单独拨付到工资专户。
4、实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
发布招标公告的`项目应在招标文件中要求中标单位采用银行保函或资金转账方式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各有关单位需落实资金和使用管理办法,明确主管责任,严格审验资金到位情况。
5、强化部门联动处置。
人社局相关部门为牵头单位,我局配合人社局相关部门,主要负责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的农民工保障工作。